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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台北市為推動九年一貫課程,於八十八學年度即由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成立「九年一貫課程推動指導委員會」負責全市課程之研發、視導與評鑑事宜。並有八所國中參與教育部之試辦計畫。為整合資源,八所國中合組「台北市九年一貫課程發展聯盟」採取協同合作之精神,進行不同領域與主題之研究,累積豐富之試辦經驗,並培育出九年一貫課程之研發人才。 八十九學年度試辦學校增加為九所,並在指導委員會下,設置「台北市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小組」。分設行政規劃、課程研發、研習進修、諮詢輔導及教學資源五組。成立九個群組聯盟,協助全市各國中推動九年一貫課程。另由教師中心、輔導團針對七大領域、六大議題辦理研習活動,協助全市國中教師了解並支持九年一貫課程之實施。 九十學年度起,各國中將全面試辦。九個群組聯盟之中心學校除同步進行七大領域之試辦外,並針對日後可能面臨的實務困難加以研議。其他國中均選取一個以上之學習領域進行試辦,務期一年之內使全市國中教師完成充份準備,以貫徹教育部及本局實施九年一貫之決心。 貳、依據 一、教育部89年9月30日台(89)國字第891223368號令發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 二、教育部90年8月20日台(九O)國字第90118765號函「國中全面試辦九年一貫課程應注意事項」。 三、台北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展實施計畫。 四、台北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計畫。 參、目標 一、輔導各國中全面進行「教學創新九年一貫課程」試辦工作。 二、協助各國中設置課程發展委員會,規劃各校總體課程計畫。 三、強化教師具備實施九年一貫課程所需之基本知能,以認同、了解並支持九年一貫課程。 四、增進家長對九年一貫課程之認識,並積極參與學校各項課程活動。 肆、組織 一、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成立「台北市九年一貫課程推動指導委員會」,負責規劃並輔導台北市本位課程和學校本位課程之研發與評鑑等相關工作,成員由本局遴聘行政主管人員、專家學者、社會公正人士、校長、家長及教師代表等共同組成。(台北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展實施計畫及台北市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工作計畫如附件一) 在本委員會之下,設置「台北市九年一貫課程推動小組」,設正、副總幹事各一人,再分設行政規劃、課程研發、研習進修、諮詢輔導及教學資源等五分組。負責協助各分組落實執行委員會之決議。各分組之職掌和分工如下: (一)行政規劃組 負責統籌和協調五個分組工作之相關事宜、規劃因逐年推動九年一貫課程各校所需之配套措施通案以及各校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之成效評鑑等。 (二)課程研發組 負責規劃研發台北市本位和學校本位課程之規範、模式、程序、評鑑及推廣機制等。 (三)研習進修組 負責建立教師研發課程所需之基本能力指標,了解教師理想知能和實際知能間差距,並規劃推動各項教師和家長之研習進修活動。 (四)諮詢輔導組
負責規劃足供各校推動台北市本位課程和發展學校本位課程所需之諮詢和輔導等服務系統,並彙整諮詢和輔導需要,建立支援網路。並由本局遴派專職人員,專職輔導各校推動台北市本位課程和發展學校本位課程之相關事務。 (五)教學資源組 負責規劃研發可供台北市本位和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所需之資源網絡系統,並彙整台北市本位和學校本位課程實施之各類成果等。 二、校群聯盟組織 指定九校(第一年試辦與第二年試辦學校)為分區中心學校,協助並輔導其他各校進行九年一貫課程之全面推動,整合資訊以建立各校課程實施之經驗交流網絡。 三、輔導團 由本局督學室改組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依七大學習領域重新設置,積極協助配合中心學校規劃並辦理各學習領域之專業研習活動。 四、學校 各國民中學應積極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課程發展委員會應由各校自行成立,組織成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代表、各學習領域教師代表、家長及社區代表,並視需要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諮詢人員。其主要任務為規劃學校總體課程計畫、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審查自編教科用書、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工作。 另學校應依規模大小、教師員額及教師專長分別組織成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各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會議,依學習領域審慎規劃學年或學期之學習目標、單元活動主題、相對應能力指標及授課時數等。 伍、實施期程 一、
九十學年度:各國中全面試辦。 二、
九十一學年度:各國中七年級正式實施。 三、
九十二學年度:各國中七、八年級正式實施。 四、
九十三學年度:各國中七、八、九年級全面實施。 陸、試辦方式 一、
結合學校群組聯盟與輔導網路。
二、
訂定試辦學習領域與研發主題(各學校試辦學習領域、重大議題、研發主題一覽表如附件三)
三、排定全市統一空堂時段課表以利研討九年一貫課程
四、研訂各學校群組聯盟推展模式 (一)會議時間、程序: 1.時間:每月第二週星期一上午9:00-12:00 2.程序: (1)主席致詞(5分鐘)。 (2)重點主題報告(每校10-15分鐘、指定專題報告30分鐘,需含書面資料)。 (3)上級政策轉達、領域工作坊進度報告與意見交流(20分鐘)。 (4)討論事項(15分鐘) (5)臨時動議(10分鐘) (6)主席總結(5分鐘) (7)長官或教授指導(30分鐘) (二)重點主題訂定與實施
1.由各校自行認領一至二主題為專題研究。 2.配合試辦時程進度
每月選定一主題為專題報告。 3.每校須全面進行研究,於專題報告後分享。 4.報告時並附書面資料。 5.研究主題內容如: 九年一貫課程各項相關組織及運作、 學校總體課程計畫、 學校本位課程之選編與設計、 統整課程之選編與設計、 多元評量與成績處理、 大單元主題式教學規劃與設計、 協同教學模式與教師群組、 領域科目架構與課表編排、 彈性學習節數之設計、 九年一貫課程之宣導與共識建立、 課程銜接與轉化(與國小)
、 行政領導與教師專業提昇、 其他相關主題。 (三)各學習領域工作坊之辦理 1.各校認領學習領域工作坊並為該領域中心學校,教務主任為召集人。 2.為提昇成效,可於認領之後並尋求一協助學校共同進行。 3.各校互相協調並排定年度研究計劃按步驟實施。 4.於群組會議時提出實施進度及結果報告。 5.領域工作坊範圍內容應含七大領域並融入六大議題及彈性節數涉及領域之課程。 6.
教師排課務必配合全市統一空堂,為日後方便辦理各項研習。 7.
各學習領域工作坊年度研究計畫須有: 教學創新之九年一貫課程精神內涵、 課程綱要導讀、 各類型教學設計與重點、 協同教學與教師的合作、 教學設計實務、 教學試教與觀摩、 教師自我成長與進修。 (四)群組會議行政與經費 1.行政工作以中心學校為主,必要時可協調分擔
2.須建立各項書面資料以為日後成果彙整。 3.須安排有試辦成果展示與他群組觀摩機會。 4.中心召集學校不變,可配合議程內容需要改變會議場所。 5.群組會議宜有四年時程進度項目之之規劃。 6.群組會議經費除會議本身外得支援各工作坊及專題研究所須。 7.平素由各校教務主任建立聯絡網(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各領域召集人)
隨時協調聯繫。 8.各校得適時提出提案以為討論形成共識,促進群組推動效益。 五、辦理九年一貫課程各學習領域教師成長工作坊
本市九個學校群組聯盟內採用各校合作分工方式,辦理各學習領域工作坊,以帶動教師研習及專業成長。各學校群組分工情形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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